一、新公司法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友情提醒,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书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